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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物业服务合同

2024/3/22 12:32:45发布38次查看
业主购买房屋后,势必会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如何签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物业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如何签物业服务合同
购房人将房款付清或办妥分期付款手续后,就要到房产商指定的房屋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合同。
带好下列证件:
(一)与房产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二)购房付款发票。
(三)身份证。
(四)支付物业管理费。
(五)区房地产管理处办理产权的收据。
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二)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周界限。
(三)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四)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谈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内容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
(七)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其它事项。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未尽事宜,如风险责任、调节,合同的变更等。
二、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是: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赔偿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物业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物业服务企业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没有无偿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因其服务综合事务具有涉及面广且利益关系相当重大,合同履行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口头合同取证困难的弱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须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其为要式合同。
综上,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如何签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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