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必须由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植物检疫机构认可的企业按中国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处理,并加施政府植物检疫机构批准的ippc专用标识。但是,进境木质包装没有ippc标识的事件在南通口岸仍屡有发生,据南通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一季度,南通口岸共截获无ippc标识木质包装24批次,主要来自美国、意大利、南非和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较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大有“抬头”之势。
综合分析无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主要有三种违规情形:
首先,整批货物木质包装均没有加施认可的ippc标识。
其次,部分货物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或者标识不清晰。
第三,货物木质包装有ippc标识,而小块垫木或者集装箱装箱挡板、横木无标识。
造成企业违规行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故意谎报无木质包装,利用检验检疫抽查政策逃避检疫。二是有些国家对此项新规定还不够了解,不够重视,造成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的事件连连发生。三是贸易双方对装箱过程中增加的加固木质包装情况不掌握,造成违规。
因此,在对进境木质包装的检验检疫过程中,要进一步细化查验步骤,全面严格查验,杜绝检疫死角的产生。同样,进境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轻则将延误货物通关时间、产生额外的除害处理费用,重则将直接予以退货处理。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各进出口企业,务必使用加施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张士才 葛卜峰)
转载自:中国国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