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用优先权是什么
费用优先权是在处理担保物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优先于担保物权。此外担保物权中,同一财产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抵押权优先于质权。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 【留置权、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顺位原则】,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二、优先权怎么申请的
优先权可通过如下方式申请:
1.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申请人又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2.自外观设计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又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三、专利优先权有哪些特点
专利优先权的特点具体如下:
1.具有附属权性,即没有专利申请权,就没有专利优先权;
2.产生于专利申请后,且需经申请才产生;
3.时效性,即只有法律规定的优先权限期内,优先权才有效,过期则无效;
4.专利优先权的其他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