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车副检过期怎么处罚
货车年检过期未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有以下处罚:
(一)根据《机动车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因故不能参加定期检查的车辆,应当事先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无故不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行驶;
(四)脱检属于非法驾驶,如果发生意外,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二、年检的概念
年检,即“年度检验”。本词条介绍的是由《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的企业年度检验,又称“工商年检”或“工商企业年度检验”。
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三、年检的概述
取消企业工商年检制度是对国务院最新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的及时跟进,也是简政放权的举措之一。国家工商总局2014年2月19日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制度,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此举意味企业工商年检制度将正式告别历史舞台。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取代企业年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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