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件配件必须用缓冲材料包装,防止运输过中碰坏,或配件与配件相互挤压损坏。
2、每箱中必须有相应返修清单,清单必须与本箱中的实物一一对应,本箱中清单不能有其它箱中的物品清单。如有几页清单必须注明第几页共几页。
3、封箱前必须在封口上粘上新蓝封箱条或自己制作能明显区分为代理商的粘贴的封箱条。(如自制的封箱条是白纸,则需盖上发货方的公章)
4、胶带必须封在封箱条上面,防止封条被动。
5、重物需打上打包带。
6、箱表面粘上收货方名称和发货方公司名称、发货公司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二、收货(正常情况)
1、收货人首先检查包装是否破损,如无破损进行下一步。
2、检查封箱标贴。如无破损,且无异常,可与货运公司完成签收。
3、交公司相关人员开箱点货,拿出清单与物品一一对应,如符,完成正式签收。
三、收货(不正常情况之1)
1、如外包装、封箱标贴在运输过程中破损,收货人按包装箱上联系人电话通知对方是否收货,验货出现少货的由发货方追究运输公司责任。
2、如已联系上对方,但对方不能马上做出任何安排的,收货方自行采取两种方式处理:a、拒签退回货运,b、收回发现运输损坏或少货的由发货方负责。
3、由于发货方的包装本身不良,导致货物丢失、损坏由发货方负责。
四、收货(不正常情况之2)
1、如外包装、封箱标贴在运输过程中破损,收货方没有联系发货方而自行签收。如发现少货、运输损坏的由收货方负责。
2、如外包装、封箱标贴完好,开箱清单与实物不符合,收货方第一时间通知发货方处理,并由发货方无条件负责处理。
3、如果发货方没有按本文规定或没按《关于包装、运输中若干问题的处理规范》操作,出现的损失在无法追究运输公司责任情况下,一律由发货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