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发布了新的《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条件》,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输韩货物木质包装须在出口国或地区按木质包装检疫国际标准的要求,实施热处理或熏蒸等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对来自中国及其他松材线虫疫区的针叶树木质包装则要求必须进行热处理,否则,韩国将重新进行热处理,或作销毁、退运处理。
为协调wto各成员制定统一的木质包装检疫措施,减少对国际贸易的影响,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公布了第15号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并于2003年7月生效。该标准发布以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欧盟等已经陆续参照国际标准,制定或重新修订了本国的木质包装检疫管理规定。
为了更有效地防止有害生物传人,促进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国家质检总局决定采纳该木质包装国际标准,并对我国现行的进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规定进行了修订,新的管理规定草案正在征求wto成员和国内有关方面的意见,预计年内将公布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