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后的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编制方式是: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申报向全社会开放,实行网上申报,国家标准委不再受理纸质文件,网上申报系统全年开放,随时受理标准项目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有关国家标准项目提案;国家标准委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每年公布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重点领域或指南;申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须同时提交国家标准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国家标准委对计划项目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审,并指定技术委员会进行可行性分析,经审查后确定是否列入项目计划。
取消年度计划协调会后,各部门和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通过国家标准委网站参与计划项目的协调,提出确定项目的意见。
拟立项目全部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国家标准委根据各方意见对拟立项目进行审定,最终确定项目计划,并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公布。
从2004年开始,国家标准委每季度下达一次计划项目,对急需项目随时批准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