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范围有:劳动者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等劳务取得的所得。如所得以工资、薪金形式从其工作单位领取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劳务报酬范围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