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来,记者在几家超市内看到,多数散卖的小包装山楂、卤蛋等没有标示生产日期。
不少小包装糕点的生产日期也模糊不清。在龙河路一家超市,记者随意抽查散卖的小包装“四大名点”,只有约1/3的日期可以辨认,剩下的有些只有一点“痕迹”,有些连痕迹都找不到。在临泉路的一家超市,记者看到合肥正红食品厂生产的锅巴,包装日期也很模糊。
还有,熟食保质期一般为3至8个月,外包装上“生产日期”一栏里标明“见封口或切边”,但在封口处找不到日期,只见到切边上有“2004 2005”字样。例如,杭州风味和温州风味卤制精品中的鸭爪、鸭翅和鸡腿,封口上没有生产日期,标示的保质期是“6个月”,切边上标“2004 2005”很可能使消费者误认为2004年和2005年都可以食用。
此外,一些食品包装十分花哨,生产日期夹在“花花绿绿”的图案之中,似乎在考验消费者的眼力。如一些杯装果冻、榨菜等往往需要左找右找,看上看下,很不方便!
如何规范小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标注?有关人士说,销售单位应自我严格要求,将生产日期标识不清的小包装食品“清除”出柜,质监、工商和卫生部门则应加强督查,目前的力度是远远不够的。
新闻链接
食品标识生产日期必须清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2条规定,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产品质量法》第27条也规定,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