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色印刷品的质量评价,受着三方面的制约,一是原稿本身的艺术和技术质量;二是彩色印刷品对原稿的接近程度;三是彩色印刷品作为商品使用的复制质量要求。
印刷品是不能脱离开原稿的,而各种原稿的艺术和技术质量又是千差万别的。由于彩色制版、印刷方式与条件的缺陷,也是不能完全忠实不变地复制还原原稿的。彩色复制,既要以原稿作基础依据,又需要在复制时作再分配调整。
接受印刷品的是客户、读者,印刷品质量最终是要由客户按使用质量标准来评价的。由于客户的主观心理要求、文化素质、使用目的等不同,要确定印刷品——尤其是彩色印刷品的质量评价标准,是比较困难的。早期的彩色印刷,大都是由生产者和接受者按其各自的主观愿望和要求,来进行主观评价的,常常不能取得一致的意见。
但是,对彩色印刷产品,如果一直停留在凭生产者和接受者双方各自的主观感受和判断来评价质量,没有一个客观的产品质量评价标准,也就无法进行标准化的印刷生产,更不能进行技术工艺与质量管理。这显然不利于印刷生产,更不利于印刷向现代化发展。
不论是产品的生产者和使用者,彩色印刷品画面首先是要通过直观视觉来被人们接受的,对彩色印刷画面的评价,也首先是由主观评价开始的。
主观评价彩色印刷品,往往是脱离开彩色原稿的,人们基于自己的角度。文化素质、使用目的,加上各自的心理感受、艺术要求等,来对彩色印刷产品进行主观评价。实际上这其中已经包含了对彩色原稿艺术与技术质量的评价,对彩色复制再现同原稿接近程度的评论,而更多的、可变的评论因素,则集中在对原稿复制的调整方面,即评论最终的印刷产品是否已接近符合人们的主观心理艺术要求。
随着印刷科学技术基础理论与色彩理论的逐步充实、系统化,已经逐步详细地把人们的主观视觉和心理感受,进行了系统性的综合分析。彩色复制印刷品的质量指标,有一大部分是可以用客观量(物理量)加以表述或衡量的,并且已同印刷品的复制再现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同时,也不排除人们对彩色印刷品画面提出具有代表性的主观心理要求。这方面也已纳入到彩色复制的调整因素和调整规律之中,使彩色印刷产品能经得起接受者符合一般规律的评论。这就是说,对彩色印刷产品的评价,可以归纳出一些主观评论与客观衡量标准相结合的评价标准。
建立印刷产品的客观技术质量评价标准,有重要意义。对印刷厂来说,有了判断印刷复制与产品再现的有效尺度,也就便于建立和设计管理印刷生产、实施技术工艺质量控制的数据规范标准。对客户来说,客观的技术质量标准,不但可以满足人们一般的主观标准,并且还可以通过客户对产品质量的信息反馈,逐步充实、完善客观技术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使印刷品生产的客观技术质量和人们的主观评价逐渐协调一致。
评价彩色产品的质量,大致可以包括四个主要指标:
①阶调层次的复制再现;
②整体色调与色彩的复制再现;
③层次清晰度的复制强调再现;
④印刷品的各项表现质量。
其中后两项内容,多受原稿清晰度(或颗粒细腻程度)、设备性能、材料性能与复制技术等条件制约,在复制再现过程中加入的主观调整因素也较少。印刷产品的这两项质量内容,可以建立客观技术测量标准,但经常是由主观评价代替客观评价的。
前两项内容,由于受印刷复制再现方式、材料性能及技术因素等多方面的制约,印刷画面的色与调是不能完全还原原稿的,只能作相对性地复制再现。复制过程中要作调整分配,中间转移过程与印刷再现都存在着多而复杂的变化和主观调整因素。即使彩色原稿十分完美,又尽量做到忠实复制再现,虽然可以通过对印刷品作物理测量,来与原稿进行比较评价,但仍会有一些主观评价因素,不能被客观测量标准所代替。比如,让画面复制的再浓一些或再亮一些,颜色再鲜艳一些或再真实一些,是否会有更好的再现效果,……这是经常存在的。尤其是原稿本身存在着一定缺陷与不足时,或是原稿需要改动复制时,就更增加了复制中的主观调整设想,以及观察者的主观感受因素。这就要求把人们的主观视觉心理要求,融入复制者的调整设计和评价因素之中,再与复制再现规律的客观技术衡量标准有机结合,才能做出比较切合实际而又有代表性的全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