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抽查共抽查企业总数672家,其中大型企业87家,占抽查总数的13%,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3.33%;中型企业233家,平均抽样合格率为87.1%;小型企业352家,占抽查总数的52.7%,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8.2%。从抽查结果看,大型企业的计量管理力度不断加强,抽查合格率稳中有升,其主要原因是大型企业重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工作,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建立定量包装商品监控程序,建立定量包装商品抽检制度。中小企业定量包装计量工作较差,但与大型企业的计量管理差距在逐步缩小,尤其是中型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提高很快。此次抽查科学合理,基本反映了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
一些企业定量包装管理较差
一是计量意识差,计量意识及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生产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相关计量法规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许偏差、标注净含量的法定要求等缺乏了解。三是设施落后,企业用于定量包装的计量器具配备准确度低,计量器具不执行周期检查,造成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超差,包装商品计量合格率降低。
定量包装计量不合格原因
从1995年起我国先后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旨在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些厂商对此掉以轻心,定量包装商品缺斤少两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要根除这一违法行为,首先需要堵源截流,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造成定量包装商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计量意识欠缺
企业大批量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其计量偏差的累积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一点负偏差,有时可能成为市场成败的决定因素。有的企业因为它造成损失,而有的企业却利用它牟取利润。比如,个别企业的生产负责人及计量质检人员不知有上述《规定》,或对上述《规定》一知半解,或计量意识淡薄,没有制定或不严格执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抽查检验等管理制度。这些企业的产品计量一般不能保证,定量包装商品量大多偏低偏少,合格率极低。
企业标准有误
一些企业标准对批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平均偏差的规定,违背了上述《监督规定》对批量产品平均偏差的要求。例如:啤酒净含量标注为640ml,而个别企业标准规定:灌装平均净含量达到630ml即为合格,并把630ml作为中心值控制生产,这样一来,包装商品(产品)净含量多为负偏差,甚至连630ml也达不到,远离规定标准。
包装标识不准
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要求净含量由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没有明确要求标注误差。有部分企业的商品标注了误差。有部分企业的商品标注了误差,其中个别企业由于不知有《规定》或者不明白《规定》的有关要求,商品的误差标注是错误的。一种情况是标注的误差超出了《规定》的允许负偏差,如标注为“净含量:30g±5g”,其中-5g的误差严重超出《规定》中允许负偏差为净含量9%(即2.7g)的规定要求。二是标注的误差小于《规定》中的规定,如标注为“净含量:500ml±5ml”(《规定》允许负偏差为15ml)。±5ml是企业用于生产的控制标准,一般企业的生产标准对净含量的误差要求严于《规定》几倍,因为个别企业对《规定》缺乏了解,把生产标准标识在包装上,往往因客观原因达不到这一标准而造成尴尬后果。
计量设备使用不当
产品包装用计量设备和校验用计量器具选择使用不当,造成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计量不合格。如某小食品厂用分辨率为10g的案秤包装允差4.5g的产品,其净含量难以达到标准要求。又如用量程500kg、分度值200g的台秤作标准,调校分度值为20g的电子包装秤,这明显不能保证包装计量的准确可靠。一些企业在计量器具的检定和使用方面存在认识偏差,例如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出厂是合格的,不需要检定;或者把检定看作是例行公事,只要证书不看结果;或不懂修正,造成包装商品净含量不足。(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