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们依照新闻出版署核发的国家级书刊定点印刷厂的认定条件,对我省原有的国家级书刊定点印刷厂进行了对照检查,发现有几家印刷厂已经部分不符合或者基本不符合定点条件。而合肥的一些省级书刊定点印刷厂却犹如新星升起,脱颖而出,以高额的产量,先进的设备,完善的管理和雄厚的实力扬名于江淮内外,正所谓“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继续保留原定的两级定点印刷厂而不加调整,显然违背了存在决定意识的客观规律,也不利于调动好的书刊印刷企业争先进位的积极性。所以,要结合这次印刷业年审,对我省原有的国家级和省级书刊定点印刷厂进行符合实际的调整,并将调整结果重新颁布,重新授牌。
什么叫作符合实际的调整?就是严格按照条件,对出版物印刷企业进行一次重新认定。所有印刷厂在标准和条件面前一律平等。符合条件的,经过审批,就可以成为书刊印刷定点企业,不符合条件的,即使原来是定点印刷厂的,也要取消定点资格。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级书刊定点印刷厂的调整,由省局负责依据条件,对照检查、形成材料,报新闻出版署审批。省级书刊定点印刷厂的调整,由各市新闻出版局负责依据条件,对照检查,形成材料,报省新闻出版局审批。
三、必须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大对小型和个体印刷企业的监管力度,常抓不懈,杜绝“盲区”。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国有的大中型的印刷厂一般比较遵纪守法,而违规问题多的严重的,常出现在那些小型的和个体的印刷企业,这些企业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执法“盲区”。这是因为,国有的、大中型的印刷厂人员队伍素质较高,法制观念较强,内部管 理比较严谨,互相制约和监督的网络也比较齐全,同时,业务来源有一定保证,效益比较好,一般不会受利益驱动而蜒而走险。但小 型的个体的印刷企业多数则不具备上述积极因素,一旦失去理智和控制,就很容易走上违规犯法之途。
小型的个体的印刷企业是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在印刷业的反映,是将会长期存在下去的一种印刷实体。而对个体的小型的印刷企业的管理,其难度要比对国有的大中型印刷企业的管理重得多,大得多。对小型的个体的印刷企业既不能取消又不能不管,唯一的办法就是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大监管力度。所谓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就是在思想上替党中央站好岗放好哨,在工作上不畏艰难,任劳任怨,在作风上坚持不懈,一抓到底。只要我们能够牢固地树立起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对小型的个体的印刷企业的监管是完全可以搞好的,“盲区”问题就会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四、必须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对印刷企业广泛开展遵规守法教育,营造讲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当印刷企业违规后,依法对其进行查处无疑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平时对印刷企业开展遵规守法教育,使企业自觉守法,把防范工作做在前面。这与医疗保健中治病与防病的关系一样。
从近期对省内一些小型、个体印刷企业违规案件的查处情况看,我省在对印刷企业开展法规教育方面尚存薄弱环节。新闻出版管理机关作为出版、印刷法规的执法主体,有责任帮助执法对象学法、懂法、守法,向他们提供最新法规信息。所以,要结合这次年审,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图片展览、录相放映,召开现场会、座谈会、案例分析会等各种形式,对印刷企业,尤其是对平时缺少法 规学习教育的小型的个体印刷企业进行一次出版、印刷法规宣传教育,宣传教育的对象应当以企业法人代表和车间主任为主,如果一次难以完成,可以分期分批进行。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印刷企业的法规培训教育,出版物印刷企业由省局负责,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和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由各市局、办负责。
为了支持各地开展法规教育,今后,市一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在举办大型的重要的法规培训教育活动时,省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将派员参加宣传、讲课、解答等,给予协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