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财产受到损害时的解决办法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损害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二、财产受到侵犯如何起诉
1.递交诉讼状;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等;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等;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8.判决宣告。
三、损毁他人财物立案标准
损毁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前述情形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