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起诉开发商的规定是《民法典》,建设单位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导致人员伤亡的,由建设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即开发商能够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引起的,可以免除责任。高空坠物起诉开发商是如何规定的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