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欠钱并不会直接导致进入黑名单,如果贷款机构不起诉借款人,那么顶多会影响个人征信,并不会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以下情形,才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只有贷款机构认为借款人欠款金额过大、性质恶劣,那么有可能会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一旦判决生效,如果借款人拒不还款,那么就会进入失信人黑名单。
二、失信人名单解除需多久
失信人名单解除的具体时间应咨询法院,如尽快完成了该履行的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条件: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三、解除失信名单后有案底吗?
解除失信名单后不会有案底,行为人犯罪之后才会留有案底,如果被执行人有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等情形的,则可以删除其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