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的安排,2006年至2010年,全国淘汰落后造纸产能的年度目标分别为210.5万吨、230万吨、106.5万吨、50.7万吨和52.3万吨,合计减排化学需氧量(cod)47万吨。
同期,全国各地淘汰落后酒精产能的年度目标分别为10.1万吨、40万吨、44.4万吨、35.5万吨和30万吨;合计减排化学需氧量(cod)64万吨。
2006年—2009年期间,全国淘汰落后味精产能的年度目标分别为2.8万吨、5万吨、8.7万吨和3.5万吨,合计减排化学需氧量(cod)10万吨。
同期,全国淘汰落后柠檬酸产能的年度目标分别为3.3万吨、2万吨、1.9万吨和0.8万吨,合计减排化学需氧量(cod)3.2万吨。
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确定属地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将计划指标分年度、分行业落实到企业,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名单而不按期淘汰的企业,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关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