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fda“食品企业注册法规”,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的食品及饲料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
为最大限度地避免美国食品注册、通报制度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造成负面影响,国家认监委和商务部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外经贸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美方相关法规,尽快将此信息通报给辖区内外美出口农产品、食品和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和出口等相关企业。
据悉,注册时必须提供的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总公司(母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电话;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其代理人的地址和电话;企业使用的所有贸易名称;按照美国有关法规分类的产品类别;注册提交人被注册企业授权的声明;国外企业的美国代理人名称、地址和电话。外国企业还需提供紧急联系电话。
按照“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fda要求进口食品,饲料到达之前5日内以电子方式接收并确认申报相关的信息。根据运输方式不同,fda对最迟接受信息的时间有不同的规定:通过陆路运输,抵达前2小时;通过空运或铁路运输,低达前4小时;通过水路运输,抵达前8小时。货物到港时,承运人必须持有提前通报确认件,否则无法通关。
美国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第四大市场,去年我国对美出口农产品16.3亿美元,占全部农产品出口的9%左右,所以作为相关单位的包装企业应积极应对,确保我国相关产品对美国的顺利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