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地方政府推动的省内钢企重组已经风生水起,只是缺乏跨区域的重组。而跨区域的重组则是我国钢铁工业能否提高集中度、能否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集团的一个关键。
根据《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我国将推进鞍本集团与攀钢、东北特钢,宝钢与包钢等跨地区的重组以及太钢与山西省内钢铁企业等区域内的联合重组;力争到2011年,全国形成宝钢集团、鞍本集团、武钢集团等几个5000万吨以上的特大型钢铁集团以及若干个1000万-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集团。
业内人士称,钢铁业一向是很多省市及地区的支柱产业,是一些地方财政的纳税大户,而我国现行的财税体制是“分税制”和转移支付制。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意失去对钢铁产业的控制权,他们往往通过行政力量阻止钢铁业跨区域的重组,因此要实现上述目标比较困难。
据了解,即将出台的《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条例》已经注意到上述问题,并征求了财税部门的意见,但能否推出一些实质性的举措目前还不能确定。中钢协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动作应该不会太快,那么多年的难题哪能一朝就得到解决。”
中钢协秘书长单尚华此前曾表示,钢铁行业的兼并重组要尊重市场规律,地方政府不应把兼并重组局限在省域之内,而必须着眼全国,支持跨省域兼并重组。如果不能进一步推动钢厂跨省市、跨地区兼并重组,就很难解决行业存在的根本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