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被法院执行的房屋,一般不可以出租,但是原租赁关系继续有效。因为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承租人可以继续租住,但也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法院执行的房屋能够出租吗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