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起诉离婚原则上应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被监禁、不在中国居住等情况发生的,则当事人可向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起诉在哪里起诉离婚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