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其中明确规定:“生产、修理的计量器必须实行国家检定”。从1986年7月1日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对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实行计量器具许可证制。使用中的计量器具应“按照检定周期进行检定,以保证计量器具的准确度。”
可见,对作为重要的计量器具之一的汽车衡,实行规定的国家检定,不仅对保证我国质量量值得准确与统一十分重要,并且也是国家条例所明确规定的法律行为。正确执行衡器的国家检定,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都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