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处理方法
1作为水泥原料。该方法是把玻璃钢废弃物先粉碎为粒径10毫米大小的粉末,吹入水泥窑炉内,作为燃料燃烧,残渣作为水泥原料使用。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能把玻璃钢废弃物全部处理完毕。玻璃钢废弃物一部分转化成能源,可以减小部分燃料用量,也就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因窑内温度高,产生的有害气体极少,没有有害气体污染空气的问题。
2作为高炉炼铁还原剂使用。把玻璃钢废弃物粉碎成粒度为1~10毫米的粉末,吹入高炉,利用废弃物的碳与氧反应生成一氧化碳,把氧化铁粉还原为铁。其特点基本上与第一种方法相同。
3物理回收。将玻璃钢废弃物粉碎成粒度不同的粉末,作为填料使用。
这种方法,生产成本最低,处理方法简单,但在制造微粉时,粉碎成本相对较高,作为微粉添加到bmc、smc或其他玻璃钢产品中,往往随着添加量的增加,降低新制品的强度。
4化学回收法。这种方法是把粉碎后的微粉溶解于乙二醇,在230℃~245℃的高温下,在碱催化剂的作用下,使树脂分解,分离出玻璃纤维,再加入顺丁烯二酸或反丁烯二酸进行再反应,重新生成不饱和聚酯,得到的不饱和聚酯分子量有所提高,产品性能有较大程度的提高。
该方法的优点有三:(1)废弃玻璃钢在230℃~245℃可由乙二醇类分解。(2)一般合成树脂设备都可进行废弃玻璃钢分解,不需要增加设备投资。(3)分解物不需要精制,直接可作为合成原料,再合成不饱和聚酸树脂。
国内宜采用的方法
我国的玻璃钢工业经过40多年的发展,特别是80年代以后发展非常迅速,但产量的80%是由乡镇企业生产的,多为人工手糊产品,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低,加之许多玻璃钢生产厂家采用劣质原材料,粗制滥造,产品寿命大大低于国外同类产品,加工时产生的边角料也高于国外水平,而且废弃玻璃钢产品基本上没有做任何处理。绝大多数就地掩埋或在自然环境中燃烧,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废弃玻璃钢的回收、利用,已成为玻璃钢工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有关政策与法规,建立一套废弃物收集、加工、处理体系,协调生产厂家、原料厂家和使用者对废弃物的处理。另一方面,在使用玻璃钢时要认真论证合理选材,尽可能推广使用易回收利用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玻璃钢的使用量。推广新工艺,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最大限度地减少玻璃钢生产时产生的边角料。
对于废弃玻璃钢的处理,根据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笔者认为,目前有两种方法比较经济实用。
1.作为水泥厂原料燃烧的方法最佳。燃烧可以节约能源,减少二氧化碳的产生,燃烧后残存物不含氯和磷,作为水泥原料,对水泥的质量几乎没有影响,利用率可达100%。我国有很多水泥厂,工厂的生产设备足以支持废弃玻璃钢的处理。
2.物理回收,即粉末填充法也是一个较好的方法。可以处理大量玻璃钢废弃物,如bmc、smc的填充量可达30%~50%,虽然强度有一定的下降,但可以满足一般使用要求,同时还可以使制品的比量下降,制得轻质产品。
化学再生的方法虽然处理最为完美,能将废弃玻璃钢分解成原料再使用,但成本太高,我国的经济还不太发达,资金有限,目前还不能大规模采用这种方法,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科学技术的进步,化学处理方法将是最好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