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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

2024/2/25 15:16:58发布10次查看
在农村的房屋当中,很多人建立了房屋之后,觉得不需要办理房产证,这种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就会对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等等。那么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二)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四)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五)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二、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三、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
新建商品房、自建房初始登记
办理所需证件:
(一) 登记申请书;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
注:申请人为单位的,身份证明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
(三) 立项批复;
(四) 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
(六) 房屋竣工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
(七) 房屋测绘报告原件;
(八) 规划总平面图原件;
(九)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交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住宅需三次验核,非住宅需两次验核)
(十) 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房产证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综上可知,农村房产证办理必须准备好相关资料,然后去提交申请并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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