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八大罪被判处一定刑罚的不能假释:
1. 故意杀人罪;
2. 强奸罪;
3. 抢劫罪;
4. 绑架罪;
5. 放火罪;
6. 爆炸罪;
7. 罪投放危险物质;
8. 由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对对累犯以及犯上述八大罪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八大罪不能假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假释的条件
假释的条件: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确有悔改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