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备案
1.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备案人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2.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备案人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备案资料。
3.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备案人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4.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5.委托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委托方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委托生产备案;委托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委托方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委托生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