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哪点儿不公平了?一曰中国公司偷窃美国公司专利技术,或利用市场进入利益强迫美国公司转让专利技术;二曰中国政府对中国企业进行了大量补贴,致使产能过剩,向国外倾销,导致世界市场价格过低;三曰中国政府阻止或限制互联网数据的自由流动,致使美国公司不能在中国境内正常开展业务,导致约4000亿美元的损失;四曰中国限制美国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如在通讯、信用卡和电影等领域受到阻碍。
从纯理论角度看,这些对“不公平”的指责都是有道理的。教科书假定的自由贸易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下的自由贸易。一个公平和有效的市场,是要保护知识产权,不能区别对待不同企业,不能限制市场的自由进入,不能通过限制数据流动而限制对市场的自由进入。对这些原则,近年来高举自由贸易大旗的中国政府也不会有异议。问题只是在于,这些指责是否属实;或者确有其事,但被夸张了,作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后一种情形更有可能。
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基本上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但还不完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说明中国政府还是要继续进行市场化改革,革除掉那些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陋规和行为,其中就包括对知识产权的侵犯,区别对待不同企业,限制市场的自由进入,和限制数据的自由流动。如此看来,美国对中国的“不公平”贸易的指责,恰恰是中国改革的对象,并没有冲突。假如美国真的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那么中国纠正这些错误,不仅消除了美国的“不公平”的指责,而且对中国自身也是有好处的。因为一个更完善的市场经济对中国是有好处的。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国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虽然申请专利的质量尚需改进,但数量已然是世界第一。中国的主要产业已经发展到了在规模和技术水平方面都居世界主导地位的程度,大多依赖于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我们不能排除有个别中国企业“偷窃”别国企业的技术,或与外国企业合资中有技术转让的要求,但这不能构成战略性技术领先。因而,不可能成为中国的国家战略。从中国国家利益来看,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而不削弱它,是有利于中国企业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如果不仅要在国内、而且在世界范围保护中国的知识产权,就要保护所有企业的知识产权,就要维护保护知识产权的世界体系,中国的知识产权也才能在境外获得尊重。所以,制止偷窃技术,不要求外国企业以技术换市场,不仅对中国无害,反而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