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佣钱基数:与现有淘宝客户佣钱核算逻辑一致,详见《淘宝客户佣钱核算标准》第13条。
3、结算佣钱比率:以买方运用红包为基准。2)如普通cps和该交易所运用的红包的推动者来自同一推动者,适用于卖方为特别推动方案(活动方案、方向方案等)单独设定的佣钱比结算。3)除2)以外的红包遍及成功交易均按通用方案佣钱份额结算。4)产品佣钱份额的优先级高于类别佣钱份额。
4、红包遍及有用成交核算方法详见《红包遍及功用遍及者方面标准》第一条(2)。
2、本标准为《淘宝客佣钱核算标准》低位标准。本标准与《淘宝客户佣钱核算标准》约好不一致时,以本标准约好为准。本标准未约好,均以淘宝客户佣钱核算标准约好为基准。
3、本标准自2015年10月16日起生效。
卖方的推动行为标准是什么?
1、红包推动功用作为蚂蚁母亲的服务之一,推动者在运用时恪守《蚂蚁母亲服务协议》、《蚂蚁母亲推动者标准》和本标准的约好。
2、阿里巴巴集团里巴巴集团的所有站点、软件等各种资源内(如淘宝网或天猫地区、宝藏具体页面、帮派、淘宝、论坛、点评具体页面等)。3、遍及、承受或运用红包时,不得自己或帮忙第三者以欺诈手段承受红包、恶意夹克、信用、虚伪交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