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此条款的理解可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发布的通知》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保险人在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偿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照下列方式免赔:(一)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因此,可以看出,如投保了“不计免赔险”,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就可以收到100%的赔偿。
3、不计免赔特约险属于附加险的一种。该险种通常是指经特别的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4、基本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彼此独立存在,投保人可选择分别投保,并适用不同的费率。不计免赔特约险也有自己相应的免赔部分,比如加扣免赔率、附加险免赔、事故责任难确定等。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在该保险的保险条款中对“不计免赔”的除外责任进行详细而明确的说明,车主在投保时要仔细阅读了解这部分条款,避免理赔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