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长生生物小股东们聚集在疑似证监会办公楼对面的马路上哭诉的视频,场面是真的惨。可能对全国人民来说把长生生物退掉是件喜大普奔的事情,但对里面的18000多个公共股东来说这就是灭顶之灾。这次公安逮捕了18个人,18个人犯法18000人血亏,我总觉得这事有哪里不对。
我个人有个不成熟的建议,就是像这类违法重罚实际控制人和公司高管即可,股份没收,国资接管,或者把大股东的股份等比补偿给其他股东,这个可行性上没难度,很多上市公司都有补偿股份的操作。
经过这件事证监会调整了法规,以后行政退市的权利更大了,但新规里丝毫没提中小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哪怕是像金亚科技这种因为9年前上市造假的公司,追溯退市,但也没追溯当时的保荐券商,审批机构承担啥责任。
保荐、审批这两个汉语词是不是我有什么误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