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农民具有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是不具有土地的所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农村集体。农民与农村集体之间属于租赁关系。如果在农村土地上建造房屋,不仅侵占了农村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还改变了农村土地的耕地性质,对我国耕地资源保护是极为不利的,同时也缺乏农村建设发展的长期规划。所以在农民兄弟在承包土地上建造房屋是不合法的行为。
其次,那么农民在哪里建房合适呢?一方面农民兄弟可以在自己原有的宅基地上进行翻新房屋,重新建设。但考虑到翻修成本较高,或是家庭子女较多的情况,农村集体也可以进行长期规划,将农村土地合理规划,有计划、有控制的周转农村宅基地,保障广大农民兄弟的建房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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