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学派转嫁论认为,一切税收都来源于纯所得,某些税可以转嫁,某些税不能转嫁。如亚当斯密认为,个人的收入来源有地租、利润和工资三种,各种税由其中某一种税收或三种收入共同支付。他认为,课征于地租、利息和奢侈品的税不能转嫁的,而课征于工资、利润和必需品的税能够转嫁的。均等分布转嫁论认为,税收无论用什么方式课征,都是必定要转嫁的,而且是所有的人均等分担。此学说又分乐观派与悲观派两种。乐观派认为一切利益 终都达到均衡,而税收负担 终也会均摊,渐次、分散转嫁于各方公平负担。悲观派认为一切税收都是能够转嫁的,并 终转嫁给消费者负担,而且大多数是贫民阶级负担,税收负担极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