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后等待发表的焦虑,那绝对是一种煎熬。很自然地个人意识会促使他要进行广种薄收或者广种多收,此时,一稿多投是必然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是有其充分合理性的。在编辑方面来讲,稿件的刊发,往往要经过好几个编辑的手,从初审、复审再到终审,三审制的过程是漫长的。一篇稿件费时费力通过三审,好不容易签发准备刊印了,忽然间,看见同行已经捷足先登首发了!此时,登吧,刊用旧稿,羞煞人呐!不登吧,白白浪费青春呀!媒体当然要反对一稿多投。这样,编者和作者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天生存在着冲突的主观因素。
编作利益冲突还存在着一些客观因素。第一个因素是资源的稀缺性。各种媒体相对于作者来说,是稀缺的。他们必须有求于媒体界,稿子投出,一家不中肯定会再投二家,有的干脆来个天女撒花,否则,文章永远见不了天日;相反,编辑掌握了媒体资源,所有来稿的命运都系在他手里。用谁不用谁,全凭编辑的心仪,他大笔一挥就决定了文章的生死,许多中外大文豪初出茅庐时被编辑把稿子丢进废纸篓的事是常见的。第二个因素是媒体办刊宗旨的相似性。当今,我国的媒体数量和种量繁多,相同或相似的媒体及栏目不少,一篇内容雷同的稿子,可以向多家媒体投放,经常也会被同时采纳。第三个因素是媒体的受众范围不同。基于不同的媒体形式,每一种媒体都有相对固定的受众,例如,甲媒体的受众往往明显区别于乙媒体的受众,所以,一篇文章分别在不同的媒体上发表是合理的。第四个因素是媒体相互间的一稿多用。时事新闻的转载可以说是于法有据情有可原,而名目繁多的文摘类报刊,则是媒体一稿多用的自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