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7所高校的一个调查小组对戴尔代工厂进行调查,发现戴尔3家代工工厂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工厂不仅工作条件恶劣,工人每天的上班时间长达16个小时,平均每小时的报酬只有21元人民币,且工人都没有年假、产假以及正规的劳动合同。香港7所高校联合行动,争取将“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列入校园采购政策内,并发起了抵制戴尔电脑的活动,希望将戴尔电脑排除在高校学生电脑采购清单之外。
戴尔内地及香港地区发言人昨天表示,相关报道中所涉及的3家企业只是戴尔的代工厂商,并非是戴尔的工厂,戴尔只是代工厂商的众多客户之一。她说,戴尔非常重视在华员工的权利,目前中国厦门戴尔工厂的用工全部符合中国法律。她还强调,戴尔是美国电子行业行为准则(eicc)的创始人之一,在过去的一年中,戴尔已两次召集全球供应商召开了有关电子行业劳动法规实施准则方面的研讨会,敦促供应商达到eicc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