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二:企业先进行减资,如注册资本金减资至3万元,再申请企业注销。 利:企业注销无风险 弊:1、注销时间长。 2、手续比较繁琐。
方案三:企业将其他应收款5000万元当成坏账损失处理。 利:企业注销存在风险,有可能无法注销。 弊:税务局管理人员有可能让企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1、坏账损失说明书 1.2、其他应收款对应单位已注销的证明资料或破产证明资料 1.3、法人手写按手印的承诺函等。 综上所述,a投资公司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案,如果注销时间较为充裕建议选择方案二;若急于短期完成注销,选择方案一较为合适。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