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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虚假申报,这5个问题,会计不注意,企业有风险

2023/10/16 0:50:54发布43次查看
超过一般纳税人标准,最晚什么时间登记?这5个问题出错,有风险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最晚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2、进行虚假申报或不进行申报行为,纳税会受到哪些处罚?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3、差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是差额前还是差额后?
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4、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怎么确定不动产取得时间?
纳税人取得不动产,包含租入的不动产。对于租入不动产取得时间,应按照租入合同约定的租期开始日计算。对于纳税人通过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取得的不动产其取得的时间,应按照房屋产权证明注明的时间计算,没有产权证明的,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计算。
5、转让不动产差额缴纳增值税,原来的发票丢失了,怎么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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