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外培训机构该不该存在?
文件截图1通知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造成不良影响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因此,允许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但应通过政府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以最终实现“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目的。可见,并非是一些人以为的取缔或整治。
2.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培训什么?
文件截图2文件截图3通知指出,“应试、超标、超前”的学科知识培训是禁止内容,而各类兴趣班反而是受到鼓励的。但是,既不允许应试、又不允许竞赛,语数英理化生等学科究竟培训什么内容呢?真是考验办学智慧啊!
3.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来源?
文件截图4场所条件是硬件要求,师资条件是软件要求。通知指出校外培训机构“要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这样一来,校外培训机构的老师只能是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尚未入公职的大学毕业生或已经离职(退休)的教师。
4.如果违规了怎么处分?
通知指出,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最严厉的处罚是取消教师资格。但并没有说是开除公职,能否留校再考资格证书呢?
对于地方和主管部门的失职行为,一是对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有影响;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三是对规范整理校外培训机构不力的县(区),不予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5.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以后,中小学生课后学习怎么办?
文件截图5通知指出,要让中小学校在学生课后学习中成为主渠道,要为个别学有所困的学生免费辅导。课后服务这个提法可能会引起新的关注。
个人感觉,问责还有些语焉不详,毕竟是顶层设计,不可能写得过于具体。到了地方上如何配套实施细则,才能看出最明显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