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锻件毛坯应经过镦粗工艺进行预锻,预锻造比不得小于16∶1。 法兰锻件应经过无缝辗轧成型,总锻造比不得小于4∶1。
法兰锻件质量等级至少符合nbt 47008—2010 中的ⅱ级。
法兰锻件的热处理应为正火+回火,以保证获得产品规定的力学性能。 产品制造过程中不可采用补焊对产品缺陷进行修复。
金相试验要求
晶粒度要求:每批法兰锻件应取一件进行金相试验,在法兰切向、径向、z 向提取×100 或×400 的显微相片; 法兰锻件晶粒度n≥6 级,晶粒形状和大小应均匀,按gbt 6394 的方法评定。 带状组织要求:法兰锻件带状组织不大于2 级,按gbt 13299 的规定进行判定。 锻件非金属夹杂物要求:每批法兰锻件应取一件进行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评定,评定方法按gbt 10561。
力学性能要求
每批法兰锻件应取一件进行力学性能试验。
超声检测级别要求:法兰锻件超声检测要达到jbt 47303—2005 的ⅰ级或en 10228-3:1998 的3 级。
磁粉检测级别要求
法兰锻件磁粉检测应达到jbt 47304—2005 的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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