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月开具的专用发票已经验旧过了,可以作废吗?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因此验旧过的发票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可以作废。
2、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纳税人以无形资产作为投资,应按有偿转让无形资产计算缴纳增值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的免税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可以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4、将土地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给他人,可以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纳税人可以使用繁体中文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所以,纳税人应当使用中文开具发票,中文使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具体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