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领灿ipo观察
1、 证监会张慎峰: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 全面完善再融资制度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17金融街论坛”于年9月14日-915日举行。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出席并发表演讲,表示保持新股发行常态化,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净利润3000万成隐形门槛 7 家ipo上会4家被否
ipo申请一天被否数量再度震惊市场。13日,创业板发审委审核7家申请,否决4家,刷新12日一天否决3申请的纪录,成为2015重启以来否决申请最多的一天。
然而对于这一现象,多位受访人士皆认为,存有偶然性,质地不好的企业刚好集中在了一起,监管政策基本没有变化。其中一位券商投行高管表示,这次的主要问题在于,被否的几家企业经营规模均较小,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压低薪酬增加业绩? 多家公司工资太低ipo被否
3、 压低薪酬增加业绩? 多家公司工资太低ipo被否
月13日,证监会公布了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71次和第72次会议审核结果。8家ipo公司上会,有4家公司被否,一家取消审核,通过率低至37.5%。
纵观今年以来企业ipo上会被否的原因,包括了关联交易、毛利异常、持续盈利能力等问题。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这些被否决的原因中,对职工薪酬低的质疑越来越突出,而这最终指向的是粉饰财务报表,利润调节的问题。
4、频频被否 ipo审核趋严
4家公司ipo同日被否,一时在资本市场引起热议,这一审核结果也被冠以“史上最惨”之称。9月13日,证监会官网信息显示,在当日上会的7家企业中有超过半数的公司首发未获通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审核结果反映出监管层在首发审核方面存在趋严的迹象。
二、 宏观经济数据观察
1、货币供应量
【数据统计】
2017年9月15日央行公布数据显示, 2017年8月m0同比增长6.5%,m1同比增长14%,m2同比增长8.9%。
【市场观点】
本月m2增速回落0.3个百分点至8.9%,继续保持低速增长的“新常态”。在信用扩张较快的情况下,m2低增速反映基础货币投放受限。具体来看,强监管下银行同业业务的萎缩或是本月m2增速偏低的最主要原因,而本月财政性存款减少3900亿元,同时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外汇占款降幅也有所收窄,均有利于流动性压力的缓解。往后看,随着金融去杠杆的不断推进,m2增速短时间内或将维持低位,但货币投放结构将更加健康,银行将重新回归传统负债业务,同时增速水平也仍将处于实体经济可承受范围之内。
2、社会 融资规模
年9月15日央行公布数据显示,2017年8月新增人民币贷款1.09万亿,高于市场预期,2017年8月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48万亿,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69.41万亿元,同比增长13.1%。
8 月份社会融资规模1.48亿元,同比多195亿,环比多增近2600亿。社融多增一方面由于贷款保持强势,社会融资口径8月份新增人民币贷款同比与环比分别多增近3500与2300亿;另一方面,社融增速偏高也与监管下融资转表有一定关系,本月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合计规模同比少增超1000亿,环比少增超过300亿,表明目前贷款转表趋势仍在持续。而在目前强监管环境下,转表因素不会出现减弱,社融口径下人民币贷款也仍大概率偏强态势,预计社融高增速仍将保持一段时间。
3、fdi
年1-7 月,以美元计价,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721.41 亿美元,同比下降6.46%;以人民币计价,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857.2亿元,同比下降1.2%。
【市场观点】
以美元计价,7月我国实际利用外资65亿美元,同比下降16%,为今年单月下滑之最,与之呼应,7月境内外人民币相对美元显著升值7%。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对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影响还需分阶段及分行业进行分析。其中,对于成本敏感型制造业,实际有效汇率升值将会挤压其行业利润,进而倒逼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加大资金设备投入。7月,在我国实际利用外资大幅下滑的背景下,纺织业实际利用外资却逆势上扬,这或一定程度上表明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高估修复进程放缓的倒逼刺激效应初步显现。
三、行业资讯
本报告期内无相关动态。
四、ipo监管政策及监管部门动态
五、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2次会议(获通过)
1、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内经销业务销售收入,尤其是海外经销收入逐年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2)在行业景气度下降的背景下,部分代理商转经销商的原因与商业合理性,发行人对代理商转经销商是否给予特殊政策,是否存在要求经销商铺货的情形;(3)代理商转经销商对发行人经营的影响,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bvi公司作为公司股东及转让控股权的背景情况,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与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协议;发行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对赌协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南京 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2次会议(获通过)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对关联方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乐集团)的销售模式、定价原则以及信用政策,并说明是否实现了最终销售;对比同类产品价格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对安乐集团销售产品单价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报告期内是否存在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及安乐集团等关联方为发行人承担费用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结合销售模式、产品订单等因素,进一步说明发行人发出商品余额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发出商品是否有销售合同对应,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综合业务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冷水机组产品的市场竞争情况说明发行人相关业务毛利率快速上升的原因和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南京佳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行人员工间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未进行股份支付会计处理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弘京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和南京大器五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入股的背景、过程、定价依据及商业合理性,新增股东(含间接股东)与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监高、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参与人员之间有无亲属关系、关联关系,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股份锁定的承诺是否符合监管要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2次会议(获通过)
、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控股股东北京东嘉投资有限公司以委托财产参与发行人2003年11月份的改制方案是否符合当时的相关规定;(2)结合《公司法》《信托法》以及信托法律关系,报告期及历史沿革中发行人公司治理的具体运作情况,进一步说明认定报告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依据是否充分有效,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中石油贵州天然气管网公司、贵州华亨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上述关联方之间是否已建立了清晰透明的定价机制;发行人与合作方对遵义至仁怀支线的合作建设和运营管理是否已清晰约定并充分披露,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发行人部分经营设施或子公司存在资质许可瑕疵、土地使用权瑕疵、房产瑕疵等情形,上述情形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发行人是否有清晰、明确的整改计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 浙江晨 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3次会议(获通过)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租后让合同(租赁合同)》、《房屋先租后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双方执行情况:(2)上述合同中约定的土地总价款、房屋总价款的确定依据;(3)原建设单位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的注销对发行人租赁期满后受让盐官镇天通路2号(原电镀园区)西区综合楼及1-9号车间的影响;(4)发行人对前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采取先租后让方式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五十一条“发行人应披露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中资产完整性的基本要求;(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有关规定,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重大障碍;(6)相关信息及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未将实际控制人何文健与魏新娟夫妇之子魏一骥先生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和合规性,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主要客户变化的情况,新增客户订单的取得方式,主要客户采购公司产品的金额与其生产或销售规模是否相适应,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2)宁波奥圣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奥圣)成立次年即成为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3)报告期宁波奥圣向发行人采购产品的最终用途,发行人对宁波奥圣的销售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限与同期同类规格产品的其他主要客户相比的差异、原因及合理性;(4)相关风险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结合行业变化及自身经营生产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业绩快速增长的原因及其合理性,业务前景及发展趋势;(2)报告期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完整;(3)境外客户的开发方式、交易背景,有关大额合同订单的签订依据、执行过程;(4)发行人出口退税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境外销售规模相匹配;(5)结合报告期内相关货币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动趋势、说明发行人出口收入和发行人汇兑损失之间的匹配性;(6)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占比逐年下降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7)境外销售中第三方回款情况、原因和合理性,上述交易是否真实。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并结合物流运输记录、资金划款凭证、发货验收单据、出口单证与海关数据、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数据、最终销售或使用等情况,说明核查的过程、程序、方法、结论和依据。
5)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板发审委2017年第143次会议(获通过)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编号为“常国用(2015)第8875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于2016年4月27日到期,发行人已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就该宗地建设签订了补充协议,将该宗地竣工日期变更为2017年8月30日前。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截止2017年8月30日,上述土地上的相关建设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是否已经按照发行人与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补充协议的规定按期竣工;(2)是否已经换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和被处罚并收回土地的风险;(3)上述情况是否影响发行人的资产完整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情况和结论。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结合具体产品构成、产品定价、成本构成、客户、市场定位、经营模式等,说明发行人期间费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合理性和可持续性,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入账;(2)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3)是否存在通过人为压低发行人高管和员工薪酬以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的过程、结论和依据。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报告期各期期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余额较高、应收账款周转率逐年下降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会对发行人的业绩和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信用期限、期后回款时间,补充说明报告期各期是否存在通过放松信用政策刺激销售的情况;(3)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公司回款进行冲抵的方式调节应收账款账龄的情形;是否存在会计期末以外部借款、自有资金减少应收账款、下期初再冲回的情形;(4)发行人三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若比照同行业计提水平对利润的影响;(5)结合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坏账实际核销、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