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意外收到催还款信息
是谁在消费让别人替他还款?
近日,北京公安局网安总队破获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两名嫌疑人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非法交易、套现被抓,涉嫌金额共计21.6万余元,涉及全国上百名事主。
今年3月份,某电商平台报案称,自2016年以来,有不法分子通过登录该电商平台的用户账号,冒用他人身份,刷取他人的白条信用额度,并进行购物消费,给用户和该电商平台造成了较大的损失。
根据公开资料,“白条”指的是该电商平台推出的一种“先消费,后付款”的支付方式,使用它进行付款,可以享有最长30天的延后付款期或最长24期的分期付款方式。
警方发现,该案涉及全国百名事主。据一名事主马先生介绍,自己常在该电商平台进行网购,但从未使用“白条”这一赊购功能,近期却意外地收到了欠款信息,提示自己消费了一部苹果手机和一箱酸奶,共计4964元人民币,要求尽快还款。仔细查看账单信息,马先生发现,虽然收货人写的是自己名字,但收件地址却是福建省某街道,自己是不知不觉“被消费”了一笔。
通过网上数据筛选、甄别以及网下线索摸排,民警发现张某(男,29岁,云南省人)、曹某某(男,27岁,福建省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8日,在公安部指挥及重庆、云南、福建等地警方协助下,网安总队专案组民警兵分两路,分别在云南、福建将张某、曹某某控制。经讯问,张某对其冒用他人身份使用白条账号进行诈骗财物、曹某某对其协助张某收货、套现的犯罪事实表示认同。
目前,两人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发现,张某系多次作案,其在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方面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张某供述,自己冒用账号所有人身份信息,利用“白条”赊购功能进行消费。经统计,张某冒用他人身份非法交易120余笔,骗取手机、家具、衣服等财物价值21.6万余元。曹某长期从事物品转卖套现活动,两人结识于网上。对于骗取的财物,张某或自用,或通过曹某某帮其收货后转卖套现,两人分成收取利润。
警方提示
一、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买卖。
二、冒用他人网上身份信息骗取财物的,要负法律责任。
三、涉及银行卡等重要账户的登录密码最好常变换,且多个账号不要使用同一个简易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