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前完成有涉税业务存量纳税人的实名信息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次多处使用。
落实好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全面推动税收征管方式转变。
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建立定期评价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纳税信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办税人员信用管理机制,动态验证办税人员信用积分指标。
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加强风险团队建设,优化风险指标模型,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及跨区域、跨行业集团的风险分析,实行差异化和递进式管理模式,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管理快速反应及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行为。(记者 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