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的理由: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撤销时限条件: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
起诉撤销主体:公司股东(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董事、监事
诉讼主体: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其他有原告资格的人以相同的诉讼请求申请参加诉讼的,可以列为共同原告。
撤销的实质要件:1公司未召开会议的,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2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合法或不符合章程规定的;4表决结果未通过比例的。等等
撤销后果:1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2公司依据该决议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影响。
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