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被审计对象的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是否包括在经济责任审计之中。如果这些审计类型包含在经济责任审计之中,那么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也可以应用到这些审计类型中。
2.经济责任审计的只要内容是以三项内容: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为主?还是要兼顾对被审计对象的“画像”?
3.经济责任审计是否主要针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针对管理人员的审计主要定义为:任前审计、任中审计、离任审计、专项审计?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与人力资源部门的管理人员考核体系会不会有重叠?
5.看似量化的评价指标体系,是否能够真正发挥审计监督和评价作用?一些评价指标实际上是主观评价的量化,是否影响到审计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6.复杂甚至繁杂的评价指标需要耗费审计人员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统计、核对、分析,是否影响其他审计作业的开展?
7.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在某些阶段是固化和静态的,而被审计对象的管理者的经营行为是动态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的,用现在的评价指标评价以前的经营行为或者用以前的评价指标评价现在的经营行为,是否合适?
8.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中具有不同的意义。例如有些竞争激烈的市场,能够保持原有的市场份额已属不易,而有些竞争不充分的市场,只要策略和投入得当,可能就会取得业绩和市场份额的增长。所以,评价指标还要结合市场的经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