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征收的主体:
经过市人民政府批准,区人民政府为油料厂房屋征收主体,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其次是补偿的标准:
本案房屋征收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土地置换,二是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补偿金额包括被征收房屋房地产评估金额、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物评估金额、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其它补偿、奖励、货币补贴等。
土地置换,是指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政府给分配的土地,进行二次建设厂房,包括异区地块的置换和同区内地块的置换两种情况。
房屋的拆除,对已经获得补偿的企业,由征收部门协调城管或者综合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除。不得随意破坏厂内设施,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
1,征收决定下达后,被征收人与区征收办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协议、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区征收办报请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和征收补偿方案做出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被征收人与区征收办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不搬迁的,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