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似乎满世界到处都是竞相开公司的创业者。尤其是注册资本从实缴制变成认缴制之后,开公司创业看似更加容易和简单。
很多人就凭着一股热情和冲动,找人合作一起成立公司,大家一起当老板。
有道是创业容易守业难。可是,当开公司都成为一种潮流时,很多创业型的公司,还没走到发展期,就因为股东之间的矛盾而难以继续前行。有过类似经验的股东,都能深刻体会这种股东之间内耗带来的难以名状的揪心和苦恼。
未雨筹谋,才是硬道理。今天南山讲堂就来说说与大多数创业公司股权比例相关的几个关键点,其中有的关键点甚至被称为公司股权比例中的“生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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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绝对控制权。更准确地说,应该是66.67%。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这一条件,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换句话说,占股权比例67%以上,就拥有了修改公司游戏规则的权利。
51%,相对控制权。即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可以决定公司的一般事项。或者说,可以控制公司日常经营中的绝大多数事务。
34% ,一票否决权。也就是说,持股比例在34%以上50%以下的股东,只要他愿意,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影响。
10%,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诉请解散公司等。
3%,临时提案权。即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1%,代位诉讼权。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道南山,创业至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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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南山讲堂/柳莺
图片提供:小明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