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进一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立案绿色通道,确保当事人诉权得到更充分的保障。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出具《诉讼材料接收清单》《先行调解告知书》《案件繁简分流风险告知书》《司法确认告知书》《全域立案告知书》等,现场办理连手续。;当场不能判定的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在7日内无法判定的,先现行立案;对于需要补充诉讼材料的当事人,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和期限;不符合立案规定条件的,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裁定。
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及时主动进行财产查控的同时,积极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利用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财产线索进行财产查控;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和相关协助执行人的惩处力度,确保民生权益真正实现。
持续开展司法救助。严格落实诉讼费的减、缓、免制度,针对生活确实困难、迫切需要救助的当事人,以采用救助金的形式给予临时救助,确保司法救助“应救尽救”,保证确有实际困难的农村群众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