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将纳入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将优先申报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国家项目。根据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中小企业局每年要发布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申报条件等。对认定的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可连续扶持奖励。
省中小企业局还鼓励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创业投资相结合,为入驻小微企业提供投资担保服务,解决融资难题;鼓励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化相结合,完善技术支撑服务,提高入驻企业成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