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有何要求?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票上市后6个月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迸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上市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应当为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