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面中的罗女士买一套二手房,这套房子一共两百多个平方。在之前这位罗女士找了一家装修公司,然后签订了合同。而且合同中也表示将会今年的三月底竣工。在开工之前,罗女士就已经把百分之六十的款打给了对方。付了五万五千多块钱。对方表示一定会在合同期内竣工。
在到了三月份的时候,罗女士就过来看了一下进度。发现跟她想象的完全不同。这都装修了4个月了,房子里面才开了水电槽。连线管都没有埋进去。这让罗女士非常的气愤。罗女士就去找了这家装修公司,装修公司的人表示他们的电工生病了。
这个敷衍的回答让罗女士非常的生气,难道你们公司就一个电工吗?因为对方公司的这种态度。罗女士也就没有让这家公司的人装修了,而是自己找了老家的师傅过来装修。罗女士也跟这家装修公司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约定这家公司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罗女士之前给的工程款。
但是到了日期之后这个装修公司各种找理由不退款,甚至连公司停电这种理由都拿出了。记者再次跟罗女士联系了这家装修公司。装修公司的人表示之所以没有按时退款是有原因的。一个是他们之前要罗女士增加一些项目罗女士没有增加。所以很多东西没有开展起来。工人们也不是很满意。还有一个就是他们的公司现在在做合并。所以财务计算是要慢一点的。罗女士对于公司的这个说法很是不满意。自己要做的项目钱也给了,增不增加项目是她做为消费者说了算。所以这种情况不算是理由。装修公司的人再次表示一定会在五月中旬退钱给她。罗女士也同意了,并表示要是到期之后还没有退款。她就只能去法院上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