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增值税抵扣条件
2018年增值税政策较以往并没有太大的变化,目前增值税抵扣条件主要有以下两个:
1、增值税抵扣凭证条件,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增值税抵扣需要提交抵扣凭证,其中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运输行业增值税发票、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软件维护费地税发票;
2、增值税抵扣时间条件,企业如果需要做增值税抵扣在时间上也有明确规定,其中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抵扣需要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超过期限的发票不予进行抵扣进项税额;进出口货物在取得海关的完税凭证后需要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之前想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另外一般纳税人企业在2010年1月1日后取得海关开具的收款书可以实行先比对后抵扣,期限为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当地所属税务机关报送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而在2010年1月1日前取得海关开具的收款书的依然按原规定执行;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